《表1 2组治疗前后的Gesell发育量表评分比较(分,±s)》
注:与治疗前比较,(1)P<0.05;与对照组比较,(2)P<0.05
本研究患儿依从性好,无违背试验方案及中途用其它方法者。治疗后,对照组显效18例,有效18例,无效9例,总有效率80%;观察组显效27例,有效16例,无效2例,总有效率95.56%,高于对照组(P<0.05)。治疗前2组Gesell发育量表的适应性、语言和个人社交评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2组上述评分均高于同组治疗前(P<0.05),且观察组高于对照组(P<0.05),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91323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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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2.25 |
作者 | 林小苗、邹林霞、蓝颖、陈维华、宋雄 |
绘制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康复科、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康复科、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康复科、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康复科、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康复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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