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分组回归分析:大股东股权质押、分析师关注与非效率投资》
考虑到外部制度环境的监督作用,将样本分别按照政府干预程度、金融业市场化程度和法治环境的高低(高于平均值为“高”,否则为“低”)进行分组进行回归,结果见表4。首先观察第(1)、(2)列,政府干预程度(Gov)较高组的交乘项Pledge×Follow系数不显著,而在政府干预程度较低组中显著为正;其次是第(3)、(4)列,交乘项Pledge×Follow系数在金融业市场化程度较高组不显著,在金融业市场化程度(Fin)较低组中显著为正;最后是第(5)、(6)列,交乘项Pledge×Follow系数在法治环境(Law)较强组不显著,在法治环境较弱组显著为正。说明制度环境较好时,分析师在一定程度上被制约,证券机构和管理层也处于监管之下,不能给分析师形成压力,因此分析师无法与管理层达成合谋进而加重大股东股权质押导致的非效率投资。并且在制度环境较差时,证券机构和管理层缺乏制度的监管,容易给分析师施加压力,或者分析师更容易与管理层达成合谋,发布过于乐观的分析预测意见,使得上市公司获得更多的融资机会,而大股东更倾向于获取个人收益的项目并采取短视投资策略,由此造成非效率投资。由此证实了制度环境的监管作用,验证了假设4。
图表编号 | XD00190486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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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3.10 |
作者 | 朱和平、王佳玲 |
绘制单位 | 江南大学商学院、江南大学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