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条例》新旧对比(一)》

《表1《条例》新旧对比(一)》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新《预算法实施条例》的背景、内容及亮点解读》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对比旧《条例》(参见表1),新《条例》严格遵循2014年新修订《预算法》的规定,明确了预算部门的范围和外延,进一步规定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具体内容,明确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等概念之间的区别,并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源(资产)有偿收入”和“转移性支出等项目”的收支范围作了更加细化的规定;删除了“经济建设支出”等陈旧概念。这就严格并规范了预算单位和预算收支范围的规定,促进了预算体系的完整化和清晰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