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大气条例》实施前的对比》
图6是对对照组内其他地区进行安慰剂检验的结果。为了避免由于对照组城市与其合成值之间预测误差过大而造成的对实施效果检验的干扰,本研究只保留了对照组内小于北京市2014年前MSPE值10倍的地区,通过比较对照组内各地区在2014年前MSPE值,最终保留了14个地区的安慰剂检验结果。由图6可见,北京市在法规实施的2014年之后,其实际值与合成值之间的差额是所有14个地区中最大的。如果这不是由于《大气条例》的实施而造成的,这种现象出现的概率只有1/14,约7%。因而,在10%的显著水平下,可以认为《大气条例》的实施对北京市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的下降存在显著影响(1)。
图表编号 | XD00158924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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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20 |
作者 | 史亚东 |
绘制单位 | 国际关系学院国际经济系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