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教育者作为计算协作者应达成的目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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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计算思维为智能时代的教育赋能——ISTE《计算思维能力标准(教育者)》解读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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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计算的协作”包括教育者与学生协作、支持学生协作及与学科教育者协作三种协作形式。为此,《标准》从协作制订计算问题解决方案、应用协作教学策略与规划跨学科学习活动三个方面进行描述(见表3)。具体表现为:(1)要求教育者与学生协作,带领学生建模,学习如何制订计算问题解决方案、如何提供和接收具有可操作性的反馈;(2)要求教育者通过制订有效的协作教学策略,如,结对编程、公平的工作或任务分配等,支持学生同伴间开展计算协作;(3)要求教育者与其他学科教育者协作,进行跨学科学习活动规划与设计,以加强学生对计算思维及其相关概念的理解,促进知识迁移,培养其解决跨学科计算问题的能力。可见,在计算思维能力的培养中,协作不再是学习的外在形式,而成为了计算思维能力的内在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