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实验成绩考核评分标准(总分100)》
实验成绩采用综合评分的方法,由实验指导教师和研究生共同参与。成绩主要由实验操作(30)、实验论文(60)和综合表现(10)等3部分组成,具体评分标准见表1。实验成绩考核方法在实验课开始前向学生公布,使学生提前理解实验各环节的重要性。对于优秀的实验论文,在进一步修改的基础上,推荐投送到专业杂志,争取公开发表。
图表编号 | XD00172317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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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2.25 |
作者 | 茅林春、赵晓晓、罗自生、李莉 |
绘制单位 | 浙江大学生物系统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浙江大学生物系统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浙江大学生物系统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浙江大学生物系统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