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数字金融发展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属性错配与领域错配》

《表7 数字金融发展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属性错配与领域错配》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数字金融与企业技术创新——结构特征、机制识别与金融监管下的效应差异》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研究发现,数字金融在企业的成长期和成熟期中都展现出了一定的创新驱动效果。具体来看,在成长期中,L.DIF对实质性技术创新的回归系数为0.428且通过了5%的统计显著性检验;在成熟期中,数字金融发展对实质性技术创新的影响同样为正且高度显著。稍有不同的是,数字金融对成熟期企业实质性创新活动的驱动之强(系数为1.018,通过了1%的统计显著性检验),甚至带动了整体专利创新水平上升(系数为0.757,t值为2.63)。相比之下,在企业衰退期中,数字金融的回归系数尽管均为正值,但t值偏小(最大仅为0.58)。这是因为,成长期企业的内部资源相对匮乏,数字金融的发展能够为其带来多样化的现金流。更重要的是,数字金融还能够提升企业处理、分析信息的能力,帮助企业做出更合理的技术创新决策。但毕竟囿于规模体量小等原因,数字金融对成长期企业的创新驱动能力并不如成熟期般强劲(0.428<1.018)。成熟期企业拥有着更丰厚的资源积淀、基础研发条件和市场份额,数字金融的支持能够更为彻底地释放企业的创新能力,因此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强度也会高于成长期。当企业进入衰退期后,企业自身的资源储备不足,进行技术创新的主观能动性减弱,依靠大数据技术而生的数字金融会有效识别出这类创新动能小的企业,从而降低对这类企业的支持。由此可以看出,数字金融的发展,能够有效克服传统金融中存在的“阶段错配”问题,从而对技术创新起到了显著优化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