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科创板公司股权激励成本与主板公司股权激励成本比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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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公司股权激励之多元业绩考核创新研究——基于科创板公司特征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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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75家股权激励公司中有4家2018年净利润为负值,故平均数(26.77)为71家公司平均。

10家科创板公司股权激励方案不约而同选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工具,虽然具有集限制性股票激励强度高和期权容忍风险度高二者优点于一身,但是由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是在满足相应获益条件后才可以分次获得并登记的,公司股票归属与未来公司业绩要求直接挂钩,相比于传统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更加考验企业未来业绩所体现的经营创新和成长能力,业绩考核指标选择及其目标设置对于股权激励是否达到预期效果具有重要意义。另一方面,按照现行会计准则规定,股权激励公司按公允价值与激励对象入股成本差额确认限制性股票股权支付费用,并作为管理费用计入股权激励有效期,这种会计处理方法会影响企业股权激励有效期成本费用数据,进而影响各期损益。股权激励成本会受到两个因素影响:第一,股票授予价格的高低,授予激励对象的价格越低,则股份支付成本越高;第二,授予激励对象激励数量越多,股份支付成本越高。以公司预估股权支付费用占2018年度净利润比例作为股权激励成本高低的衡量指标,如表5所示,在科创板公司以激励股占股本比例衡量的股权激励强度相对低于主板A股平均数2.26%的情况下,其股权激励成本远高于主板A股非国有公司平均激励成本26.77%,显示出科创板股权激励方案授予价格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创新应用的经济后果:激励成本较高。此时,为了约束限制性股权授予价格过低而易引发的福利现象,作为激励股份归属限制条件的业绩考核指标及目标设置益发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