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定向增发折扣率锚定效应检验结果》
注:*、**和***分别表示10%、5%和1%的显著性水平。
由表3可以看出,上市公司定向增发折扣率与“动态锚”之间的差额无显著意义,说明我国上市公司在定向增发定价过程中确实存在明显的锚定效应,即上市公司会以“上一年已经实施定向增发上市公司的折扣率均值”作为锚定值进行增发定价决策。
图表编号 | XD00145031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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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9.08 |
作者 | 许慧、刘敏 |
绘制单位 | 武汉工程大学管理学院、武汉工程大学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