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不同市场竞争状况下的同业监督与公司违规回归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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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连锁、同业监督与公司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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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n表示行业中的经营者总数,si表示行业中第i家公司的销售收入,S则是行业中全部公司的销售收入,HHI反映的是行业中各公司市场份额的集中程度,HHI越大,表示行业内各公司的市场份额越集中,存在寡头或垄断,竞争较松缓,而HHI越小,则表示行业内各公司的市场份额越均衡,竞争较激烈。为使结果稳健,本文也使用行业增长率来衡量市场竞争程度,行业增长率越低,为了争夺现有市场的有限份额,公司之间的竞争将越激烈。使用与上文一致的标准划分公司所属的行业,计算各行业的HHI和行业增长率,然后以中位数为界,对样本公司进行分组检验,结果如表4所示。表4中(1)至(2)列的结果显示,在行业集中度高的行业中,同业监督PeerMon的系数为-0.081(z=-1.336),缺乏显著性,而在行业集中度低的行业中,同业监督Peer Mon的系数为-0.124(z=-1.937),在10%的水平下显著,即当行业集中度低、市场竞争较激烈时,同业监督对目标公司违规倾向的抑制作用更明显。(3)至(4)列的结果显示,当行业增长率低、市场竞争较激烈时,同业监督对目标公司违规倾向的抑制作用更明显。以上结果支持了假设H2a,而拒绝了H2b,即市场竞争的加剧将会强化高管连锁的同业公司对目标公司的监督效果。这说明,在竞争较激烈的行业中,同业公司为了抓住打压竞争对手的机会,从而对高管连锁的目标公司提供了更严密的监督,而处在严密的同业监督环境中的目标公司为了避免自投罗网,会更加严肃地对待来自同业公司的监督,从而克制违规倾向。这一结论也进一步表明,竞争关系是同业公司相互监督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