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小学课程表制订的合理性分析与建议——以连云港市某小学三年级某班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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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课程表制订的合理性分析与建议——以连云港市某小学三年级某班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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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关于语文科目的名称表现,该课程表代之以“讲读”。讲读,讲习诵读。从字面意义上看,讲读只能说是一定程度反映了语文科目的“工具性”。但是对于其“人文性”的特点,“讲读”二字难以表现。《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指出,要着眼于语文素养的提高。语文,要培养学生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情感,发展学生的语言能力、思维能力,学生能主动进行探究性学习,并在实践中学习和运用语文。“语文”二字的意味极为深厚,它代表了这一课程的性质与特点,而“讲读”二字只能体现出语文学科的“讲、读”方面,不具备全面性。虽然小学生可能对于二者的区别不甚了解,但是学校应当为学生营造一种潜移默化的学习氛围,而不是代之以直白简单却片面的事物,最终造成学生理解的片面性。用语文本身去潜移默化地影响,才有利于培养学生对于语文学习的兴趣,提高学生多方面的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