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中国式财政分权、财政透明度与地方政府选用PPP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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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财政分权、财政透明度与地方政府选用PPP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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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分别表示1%、5%和10%的显著性水平。

鉴于中国的各省地方政府存在基础设施领域投资没有采取PPP模式的年份(数值为0),本文对PPP模式项目数量的实证分析环节拟借鉴陈世金和刘浩(2016)的方法采用泊松回归模型,根据Hausman检验,选用固定效应回归模型。如表2所示,其中全样本检验结果(列(1)与列(2))体现的是主回归的检验结果,结果显示财政收入分权对地方政府选用PPP模式的项目数和投资额均在5%的置信水平上影响显著。并且系数为正,说明财政分权水平对地方政府选择PPP模式的行为决策有着显著的正向影响,当地区财政分权水平越高的时候,该地方政府越倾向于选择PPP模式进行融资。验证前文的分析,地区财政分权水平越高,该地区的财政投融资自由度越高,选择空间越大,地区间竞争越大,地方政府更倾向于发展公共服务以及民生基础设施建设来提升区域经济效益,于是在资金需求增大、选择空间允许以及国家政策支持的基础上,地方政府更倾向于向社会资本寻求资金,也就是选择PPP模式进行融资,据此假设H1能够得以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