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环境资源法律立法时间顺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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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生态环境法治能力建设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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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生态环境法治能力建设起步于20世纪90年代末期,这是社会上具有普遍共识的说法。以1979年我国制定的第一部环境保护法试行为标志以后逐渐发展。到今天为止,我国有关环境资源领域的法律已经有36部。2019年10月和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又先后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草案)》,加上已经纳入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其他一些法律,诸如原子能法、能源法、湿地保护法、资源综合利用法、空间规划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等立法项目(1),未来我国环境资源领域的法律将大大超出目前的数量。立法数量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国家生态环境法治能力建设的状况,这不仅仅是形式上的数量,同时也从历史发展进程中反映出我国生态环境法治能力建设的情况,以及所取得的成果和做出的努力。按照环境资源立法的历史发展进程笔者列出其时间进程表,即立法时间顺序表(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