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网络安全治理的多元模式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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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斯诺登时代网络安全的全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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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金(Kiggins R.D)认为跨国网络安全治理将成为全球不可抗拒的趋势,国际合作有利于消除与减少网络安全威胁,确保其作为全球信息和经济交流的稳定、可靠与安全媒介[21],全球网络安全治理逐渐由单一治理思维向多元治理思维转变,政府逐渐成为网络安全治理主导,同时强调社会组织参与及联合各国共同治理。新加坡奉行“合作型治理”理念,主张政府主导与多方协同共治,同时积极推动与参与东盟网络安全治理合作,还注重与发达国家及周边国家合作。2013年,李显龙总理领导成立了研究、创新与创业理事会(Research Innovation and Enterprise Council),投入巨量资金实施“全国网络安全研发计划”(National Cybersecurity R&D Programme),推动社会各方参与网络安全治理及技术研发,新加坡还积极参与了“东盟网络犯罪检察官圆桌会议”:美国提出“公私协力”治理模式,政府与民间共同致力于教育与培养网络安全技术人才;2015年9月,美国和中国签署了反对网络攻击协议;[24]2015年,澳大利亚加入“自由在线联盟”(Freedom Online Coalition),与其他20多个联盟成员国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2016年4月,澳大利亚发布了《网络安全战略》,总理和内阁被明确定为“政策的中心点”,同时与私营部门“共同领导”、“分担责任”、“自我监管”和“自愿治理”。[20]2017年至2018年,澳大利亚先后在布里斯班、墨尔本、悉尼与珀斯建立了网络安全中心(JCSC),旨在促进政府、企业及学界之间的合作(见表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