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网络安全安全管理体制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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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斯诺登时代网络安全的全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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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应对日益严峻的网络风险,新加坡、美国和日本等国对网络安全管理体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见表4)。2015年4月,新加坡成立了“安全委员会”,负责实施和监督网络安全战略,网络安全专员拥有广泛的监督、管理与执法权。[19]2017年初,新加坡通过“新网络安全法案”(Cybersecurity Bill),进一步增强网络安全局(CSA)权力,促使各部门在严格管制下达到网络安全建设标准;2015年,奥巴马政府提出了“网络防御第一”战略,制定了严格的网络安全治理框架,主要由确定、保护、检测、响应和恢复等五个应急管理阶段构成。2016年12月,美国出台了《国家网络安全应急预案》,网络安全应急管理体系由此正式形成;2015年,日本政府成立了“网络安全战略本部”,同时将“内阁信息安全中心”改为“内阁网络安全中心”,加强中心与相关机构联系,并深化政府的主导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