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债务融资、管理层持股与企业成长性》
注:()内为t统计量;*、**、***分别代表通过10%、5%、1%显著性水平检验。
为检验结果的稳健性,本文进行了下列两种测试:(1)使用营业收入增长率作为衡量我国上市公司成长性的代理变量,对模型(1)、(2)进行重新检验,检验结果并未发生显著改变。(2)使用“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来衡量我国上市公司债务融资水平,以总资产进行标准化,对模型(1)、(2)进行重新检验,检验结果并未发生显著改变。以上检验结果与前文结论一致,说明本文研究结果是可靠的,同时也验证了本文的研究假设。
图表编号 | XD00129660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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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4.20 |
作者 | 许芳、余国新 |
绘制单位 | 新疆农业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新疆农业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