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一线城市网约车驾驶员要求》
《管理办法》第14条第1、2、3项设置了合理的驾驶员准入门槛,但第4项授权地方立法的内容则埋下了又一“祸根”。仍以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公布的实施细则为例,这些细则对网约车驾驶员的要求,有设置身份歧视的嫌疑,如表2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121951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01.25 |
作者 | 王丽美 |
绘制单位 | 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管理办法》第14条第1、2、3项设置了合理的驾驶员准入门槛,但第4项授权地方立法的内容则埋下了又一“祸根”。仍以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公布的实施细则为例,这些细则对网约车驾驶员的要求,有设置身份歧视的嫌疑,如表2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121951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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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1.25 |
作者 | 王丽美 |
绘制单位 | 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