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身心障碍者融合式训练班及身障职训专班课程[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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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身心障碍高职课程的调整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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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符合课程上的融合,教学须以简化、减量、分解、替代等方式为原则调整普校课程内容,再根据调整过后的内容,以课程与教材弹性的方式决定教学内容。高职的课程内容分为一般科目、专业、实习科目及综合职能科目。一般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社会、自然、艺术、生活、健康体育、全民国防教育及特殊教育需求等9个领域;在特殊教育专业及实习科目的部分,包括职业学校职业科的家事、海事、农业、商业、工业与艺术这六大类15个群,并根据学生的特殊需求加设服务类3群;综合职能课程没有固定的组合,学校可以依据身心障碍学生的情况、生涯发展的可能性、就业市场的趋势及各学校的情况自行设置科目。表1是身心障碍者专业训练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