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高比例质押上市公司股票后出现违约的债券发行人》
数据来源:Wind,信达证券研究开发中心
四是证券公司对于股票质押业务过度依赖,但风险评估不足。股票质押业务已然成为上市公司重要的收入来源,对于做大股票质押融资业务规模具有强大的冲动。证券公司对于大股东股权质押融资还款来源的设定主要依赖于大股东回购,极端情况下依靠股票平仓来进行风险防控,对于股票质押融资使用方向,效率及底层资产盈利和变现能力关注不够。在经济形势较好时,即使出现个别股票质押风险,依靠股票平仓来覆盖风险进而收回资金问题不大,但是如果经济下行叠加股票估值中枢整体下行,即在市场向下共振情况下,大规模的平仓风险会存在平仓障碍,证券公司对此评估明显不足。
图表编号 | XD00119551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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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1.05 |
作者 | 胡佳妮 |
绘制单位 | 信达证券研究开发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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