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广西小学教育专业认证细则 (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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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师范专业认证的总体设计及实践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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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为广西小学教师教育专业认证细则(试行)截取的部分内容,只做框架结构说明之用;2.“*”为核心指标

所谓“共性”是指三个保持一致:一是体系架构一致,即中学教师培养专业、小学教育专业和学前教育专业三套地方认证标准体系都包括认证标准、认证细则和认证表(具体认定办法);二是重要构成要素一致,即三套地方认证标准的A级指标、B级指标严格保持一致,其中A级指标与国家标准完全一样,都由专业定位与规划、课程与教学、合作与实践等7个要素组成,B级指标都由38个要素组成;三是认定办法一致,三个专业的认定办法都以B级指标所对应的认定细则条目为依据,且认定细则条目数为3个及以下的,只要有1个条目不达标,对应的B级指标则视为不达标;认定条目数为3个以上的(不含3个),只要有2个条目数不达标,对应的B级指标则视为不达标(见表1)。“个性”是指存在两个不一样:一是地方标准体系的部分B级指标对国家指标进行了提炼,从构成数量上看,B级指标比国家标准多了1个(国家标准为37个);二是三个地方专业认证标准体系有一定差异,如小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为了体现最新政策精神而比学前和中学两个专业认证标准多出了“教育实践方式”“教师队伍建设”两个B级核心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