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1实验组与对照组前测比较》
前测结果显示,实验组、对照组幼儿之间的平均分分别为0.625和0.667,由此看来差异较小,中班幼儿在分享行为的一般水平是一致的;两组在分享行为的t值统计量未达到显著水平,显著性为0.832>0.05。因此,实验组与对照组的幼儿在分享行为前测上无显著差异。
图表编号 | XD00115360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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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2.01 |
作者 | 李攀、简雯静 |
绘制单位 | 石河子大学师范学院、兵团教育学院、石河子大学师范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