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投资模式比选:海外轨道交通沿线土地综合开发前期决策过程分析——以A国城际铁路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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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轨道交通沿线土地综合开发前期决策过程分析——以A国城际铁路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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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分析,项目公司面临两大开发形式,即纯土地开发和“土地+物业”开发。前者是收购生地并进行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依据规划将熟地卖出或租出获取铁路项目带来的房地产增值溢价。后者则是从收购土地开始到开发并持有土地和物业的开发方式,其基本思路是:项目公司先购买土地,然后和战略投资人、财务投资人一起发起设立地产投资开发公司(一级开发商),项目公司以所购土地折成资本金(或溢价)入股。四个地块均由地产投资开发公司(一级开发商)控股或参股以合资公司或联合体合作形式进行开发(二级开发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