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新增轨道交通减排治污效应估计》
根据回归结果,我们进一步测算新增线路的治理效果,从中比较轨道交通减排治污效应有效性的大小,测算结果见表4。常住人口在1 200万~1 500万时,除O3外,新增线路对各项污染物存在24%~77%的减排治污效应,整体减排治污的效果达到48.3%。不足600万时,对PM2.5、CO、NO2存在17%~29%不等的减排治污效应,总体减排效应为24.65%,显然低于1 200~1 500的城市。从中能够推断,常住人口在1 200~1 500万的城市,新增轨道交通发挥的减排治污效应最明显。
图表编号 | XD00113959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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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
作者 | 冯国强、李菁 |
绘制单位 | 兰州大学经济学院、兰州大学经济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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