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量化评价与质性评价在课堂教学评价体系中的应用》
注:△表示限制评价结果的实际应用或降低应用时的权重比例。
在课堂教学评价体系的设计中,我们应根据每种评价形式的特点来确定适合它的评价方式。如生评教因参与人数多,存在较强的客观性,适合采用量化评价的方式;教学座谈会、同行教师听课和复盘研讨的主观性较强,但在发现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问题上能发挥更大的作用,适合采用质性评价的方式;而督导评价在提出问题与解决问题的同时也具有一定的客观性,适合结合以上两种方式进行评价。另外,质性评价应尽可能采用多种渠道的评价途径,除了他人的评价外,还应包括被评对象的自评。(如表1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109863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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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9.20 |
作者 | 吴洋 |
绘制单位 |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