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偿二代”中偿付能力监管规则对寿险公司资本的划分及其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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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二代”监管体系下寿险公司风险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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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资本吸收损失的性质和能力,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号文中将寿险公司资本细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这些资本要求满足存在性、永续性、次级性和非强制性原则(见表1)。其中,核心资本吸收风险能力强于附属资本,一级资本吸收风险能力强于二级资本,这带来最大的结果就是偿付能力充足率进行了分级,即“偿二代”实施后,在年报和风险管理报告中,出现了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两个指标。这非常有利于对两级资本分类监管,提高了监管的有效性,促进了寿险公司资本质量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