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指标》
资料来源:中国保监会网站。
财产保险公司运行内在稳定性之质的规定性为偿付能力,因此各国的保险监管机构的首要任务是保证财产保险公司具有足够的偿付能力。因此,尽管世界各国保险监管的方法、侧重点各式各样,但都把确保财产保险公司具有一定的偿付能力作为监管的核心。我国保监会于2003年发布《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与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相关的指标共有11个(表1)。
图表编号 | XD0086480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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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6.30 |
作者 | 奚晓军 |
绘制单位 | 闽南师范大学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