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课标“乡土地理”部分》
《义务教育地理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课标)[1]明确指出:乡土地理是必学内容。乡土地理帮助学生认识学校所在地区的生活环境,引导学生主动参与、学以致用,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使学生树立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增强学生爱国、爱家乡的情感。课标要求:在乡土地理教学中,至少应安排一次野外(校外)考察或社会调查。课标关于“乡土地理”内容如表1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102763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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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0.01 |
作者 | 甄鸿启、张永丰 |
绘制单位 | 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山东省沂水县沂新中学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