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irAEs肝毒性的评估和处理》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免疫检查点抑制剂相关消化系统不良反应的临床诊治建议》
肝毒性的处理原则见表1,按照肝功能ALT/AST的升高水平和是否存在胆红素/INR/白蛋白的异常进行分级。通常G1无需停药;G2根据肝功能好转情况,可考虑择期恢复ICIs治疗;G3/G4需考虑永久性停药。激素是治疗肝毒性的主要药物。如分级为G3/G4,激素治疗有效,肝功能降至G2水平,可由静脉甲强龙转换为口服泼尼松龙,之后约4周逐渐减停。如G2,口服泼尼松龙治疗有效,可在2周内减停。在激素治疗的过程中,肝功能仍进行性加重,需考虑升级强化治疗。如:口服泼尼松龙转换为静脉甲强龙,静脉激素治疗2 d-3 d无效,加用口服麦考酚酸脂(mycophenolic acid,MMF)500 mg-1,000 mg bid;如MMF无效,可考虑加用他克莫司。也有采用抗胸腺细胞球蛋白(anti-thymocyte globulin,ATG)治疗MMF无效的爆发性肝炎的病例报道。ICIs相关肝毒性通常在4-6周恢复,对于持续不缓解的患者,需警惕其他因素导致的肝功能异常,再次排查其他病因,特别需要警惕其他药物、机会性感染(如CMV)等病因。
图表编号 | XD00100720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10.20 |
作者 | 李玥、王汉萍、郭潇潇、周佳鑫、段炼、斯晓燕、张丽、刘小伟、钱家鸣、张力 |
绘制单位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北京协和医院消化内科、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北京协和医院呼吸内科、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北京协和医院心内科、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北京协和医院风湿免疫科、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北京协和医院内分泌科、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北京协和医院呼吸内科、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北京协和医院检验科、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北京协和医院眼科、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北京协和医院消化内科、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