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成果导向教学评价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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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高职院校基于成果导向的教师教学评价体系构建浅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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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项考核。在表1评价项目中抽取学生满意度、成果导向课程设计、成果导向课程教学效果测评(可按照课程类型选取教考分离、技能抽测、成果展演不同评价项目)、教案和随堂听课五个项目进行评价,各项目配分依次为20、15、25、20、20,权重依次为0.20、0.15、0.25、0.20、0.20,合计各项目实际考核得分评定教师成果导向教学档次。若遇以上五项不能同时进行时,将总分(100分)按权重折算评价项目相应计分值。由于课程教考分离、技能抽测或成果展演的对象是学生,此时要建立学生的成绩合格率、优秀率与教师评价的考核分值、抽考课程等级对应计算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