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手册》求取 ⇩

一、人民信访工作的产生和发展1

(一)建国以前1

中国共产党成立,中国人民有了和自己紧密联系的党1

毛泽东同志收到工人来信后到安源煤矿作调查1

毛泽东同志考察湖南农民运动2

中央工农民主政府设立受理群众意见的部门2

控告局、控告箱3

检举运动3

纠正土地改革中的偏向3

《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4

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朱德、任弼时等同志在延安亲自处理群众来信来访4

陕甘宁边区民主政府重视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5

重视群众批评,开展大生产运动接受批评建议,实行精兵简政5

毛泽东同志号召党员和干部做群众的小学生6

延安整风运动7

审查干部的九条方针和平反审干工作中的错案7

党中央迁址北平,毛泽东同志亲自处理群众来信8

政治秘书室9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对控告权的规定9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十一届三中全会9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9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及其实施10

为失业工人和失业知识分子排忧解难11

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室11

转发《关于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的报告》的指示11

毛泽东同志一九五一年五月十六日的批示12

《关于处理人民来信和接见人民工作的决定》12

《关于北京各中央机关接见群众工作的问题向中央的报告》13

人民检举接待室14

《关于加强人民监察通讯员和人民检举接待室的指示》14

《人民日报》社论:《压制批评的人是党的死敌》14

从处理人民来信入手,检查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15

镇压反革命必须实行党的群众路线15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6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16

巩固领导者和群众的联系17

《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17

发动群众帮助党整风和反右派斗争18

第一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19

《中国共产党各级党委机关处理人民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暂行办法》(草案)20

《关于加强处理人民来信和接待人民来访工作的指示》24

毛泽东同志给省、地、县、社、队、小队干部的信27

庐山会议上,彭德怀同志的批评建议信27

刘少奇同志在“七千人大会”上谈信访工作28

《关于加强人民来信来访工作的通知》29

“文化大革命”时期的信访工作30

粉粹“四人帮”,信访工作得以恢复31

第二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32

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32

(三)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33

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定了党的马克思主义路线,信访工作开始扭转被动局面33

《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发表34

第三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35

中共中央书记处对第三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的指示36

《关于当前群众集体上访增多的情况和处理意见的报告》37

《关于转发两个信访工作文件的通知》37

《关于加强信访工作的通知》38

全国信访工作座谈会41

部分省、市、区和部门信访工作座谈会42

(四)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历次纪检信访工作会议43

一九七九年部分省市纪检信访工作座谈会43

一九七九年东北华北地区纪检信访工作经验交流会43

一九七九年华东中南十省市纪检信访工作经验交流会44

一九七九年西北、西南地区纪检信访工作经验交流会44

一九八○年三北地区纪检信访工作座谈会44

一九八一年部分省市纪检信访工作座谈会44

一九八二年九省纪检信访工作会议45

一九八三年全国纪检系统信访工作座谈会45

一九八四年加强县一级纪检信访工作座谈会46

一九八五年东北三省纪委信访工作座谈会47

一九八五年华北五省市区纪检信访工作汇报会48

一九八五年各省区市纪委信访处长会议48

一九八六年华东、中南地区纪检信访工作座谈会48

一九八六年西北、西南地区纪检信访工作座谈会49

一九八七年全国纪检信访工作座谈会49

二、信访工作基本知识51

(一)一般信访工作51

信访51

信访活动51

信访工作51

信访工作要素51

信访学51

信访者52

来信者53

来访者53

当事人53

信访受理者53

信访机构53

信访形式53

信访内容53

信访问题53

信访结果53

信访者的意愿54

信访者的权利54

信访者的义务54

信访工作的性质55

信访活动的特点55

信访工作的意义57

信访工作的基本方针57

信访工作的作用57

信访工作的基本任务58

信访工作的一般原则58

分级归口办法60

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61

就地解决问题62

多办少转64

加强县级信访工作64

初信初访65

重信重访65

要信要访66

越级信访66

交叉信访67

回访67

下访67

信访老户68

信访老案68

查询信件69

留存信件69

反动信件69

联名信69

匿名信70

诬告信70

不满信件71

涉外信件71

附有票、证的信件71

恐吓信71

委托信件71

交办信件72

转办信件72

层层照转73

集体上访73

滞留户74

无理取闹74

长期纠缠74

正当要求74

过高要求75

打击报复75

顶着不办76

控告与检举76

批评建议76

申诉76

信访工作的领导76

信访机构的设置77

信访工作人员守则77

信访信息78

信访信息的特点78

信访信息的真实性80

信访信息的时间性80

信访信息的适用性80

信访信息的机密性80

(二)纪检信访工作81

纪检信访81

纪检信访工作81

纪检信访机构81

纪检信访案件82

纪检信访工作的性质82

纪检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82

纪检信访工作的基本任务83

纪检信访工作的目的83

纪检信访工作是纪律检查工作的基础工作84

纪检信访工作的作用84

纪检信访工作的信息作用84

纪检信访工作的反馈作用85

纪检信访工作的监督作用85

纪检信访工作的保障作用85

党风党纪问题86

党纪申诉86

检举、控告86

司法行政问题86

划分纪检信访范围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87

纪检信访信息的特点87

纪检信访信息的负反馈性88

纪检信访信息的广泛性和集中性88

纪检信访信息的及时性和灵敏性89

控告者和被控告者的信访权利89

“三多一低”90

五项要求、三项指标90

纪检信访与党的中心工作90

建立信访工作责任制91

坚持多办少转,抓好初信初访91

使基层的问题就地得到妥善解决92

纪检信访工作中的“办结”92

当年结案率93

初信初访结案率94

重信重访和越级信访率94

纪检信访工作的特点94

来信来访内容的综合性95

业务的职能性95

任务的多项性95

处理信访问题的复杂性95

做好纪检信访工作的基本原则96

实事求是96

解决实际问题同思想教育相结合97

慎重对待政策性问题97

对信访情况的综合分析研究98

应严肃处理的几种信访情况98

三、信访工作的程序、方法和管理99

(一)程序方法99

处理来信的一般程序99

信件消毒99

拆封99

阅信100

登记100

处理来信100

处理来访的一般程序100

来访登记101

接谈101

处理来访102

集体来访的处理102

来信来访反映的紧急情况的处理103

来访中麻风病患者处理103

精神病患者来信来访的处理103

维护来访秩序104

领导接待制度104

电话反映情况的处理105

处理来访查询105

疏通105

立案交办106

发函的形式及方法106

简报反映107

要信摘报反映107

要信请示107

信访转办及转办方法108

办理信访案件的方式108

查处109

重新查处109

结案109

结案反馈109

上报结果必备材料110

材料见面110

当事人的不同意见110

业务指导111

进行业务指导的一般方式111

反映情况111

情况交流112

信访统计112

建设性意见113

典型性问题113

倾向性问题113

苗头性问题113

典型分析113

定量分析114

定性分析114

定向分析114

对比分析114

综合分析114

复信115

复信范围115

复信的几种形式116

复信应注意的几个问题116

回访信访老户117

信访案件的审理117

信访案件的审理范围119

信访案件的审理程序119

信访案件审理意见的落实122

错告的认定122

诬告的认定122

反动信件的处理122

匿名信的处理办法122

信访档案123

纪检信访档案123

信访立卷归档范围123

信访档案的立卷归档原则124

信访档案的归档要求124

信访档案立卷归档时材料的排列方法124

信访档案卷内文件目录的填写124

信访档案备考表的填写125

信访档案的装订及封面填写125

信访档案材料的保存期限125

信访档案的借阅126

(二)信访管理126

催办126

销案126

销号127

控告登记簿127

申诉登记簿127

达标127

回报率的计算127

办结率的计算128

初信初访结案率的计算128

重信重访率和越级信访率的计算128

当年结案率的计算128

评比检查128

自身检查128

交叉检查128

上级检查128

抽查128

疏导129

收容遣送129

收容遣送时的注意事项130

构成案件属实程度的四要素130

案件属实程度的分类130

案件属实程度的统计131

检索131

材料销毁131

四、信访工作若干规章制度132

(一)归口管理132

归口分工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32

处理反映党员或党组织问题的部门132

处理申诉行政处分的部门132

由公安部门处理的问题133

由国家安全部门处理的问题133

由武装警察部门处理的问题133

由司法部门处理的问题133

由人民法院处理的问题133

由人民检察院处理的问题134

由民政部门处理的问题134

由监察部门处理的问题134

处理有关退职、退休、离休、精减下放及安置中问题的部门134

处理有关工资待遇、工龄计算、劳保福利问题的部门134

处理有关工作调动、工作安排问题的部门135

处理有关农村、农场、水利、街道方面问题的部门135

处理城乡规划、房地产问题的部门135

处理有关财经问题的部门135

海关处理的问题135

处理有关经济贸易问题的部门136

处理落实知识分子政策问题的部门136

处理科技方面问题的部门136

处理教育系统问题的部门136

处理侨务政策及涉外问题的部门136

处理有关民族、宗教、统战问题的部门136

处理有关医疗卫生方面问题的部门137

处理有关临时工、合同工、民工问题的部门137

处理有关计划生育问题的部门137

处理民事纠纷问题的部门137

处理与军队有关问题的部门137

处理交通事故的部门137

处理“文革”遗留问题的部门137

处理精神病、盲流的部门138

需要联合处理的问题138

关于分级负责归口处理信访的问题138

由中央党政机关信访部门处理的问题138

由省、区、市党政机关处理的问题138

对群众写给中央、国务院的信件的处理139

对到中央、国务院上访的群众的处理139

处理需回报结果的信访问题的有关规定139

对信访问题发生地和信访人居住地不在同一地区问题的处理139

(二)经济、法纪问题的处理140

人民检察院受理经济、法纪案件的范围140

贪污案范围的信访问题140

贿赂案范围的信访问题140

偷税、抗税案范围的信访问题141

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款物案范围的信访问题141

假冒商标案范围的信访问题142

重大责任事故案范围的信访问题142

刑讯逼供案范围的信访问题142

诬告陷害案范围的信访问题143

非法拘禁案范围的信访问题143

报复陷害案范围的信访问题143

泄露国家重要机密案范围的信访问题143

玩忽职守案范围的信访问题143

徇私舞弊案范围的信访问题144

破坏选举案范围的信访问题144

非法管制、非法搜查、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范围的信访问题144

伪证案范围的信访问题145

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案范围的信访问题145

(三)信访工作的若干规章制度145

党政机关信访工作条例145

要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146

信访工作机构的设置146

各级党政机关信访部门的基本任务146

处理来信来访的原则147

信访工作人员守则147

关于维护信访工作秩序的规定147

对坚持无理要求的上访人员的处理148

对有违法行为的上访人员的处理148

对国外来函来电的处理148

关于防止和纠正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进行打击报复的通知148

正确对待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148

建立严格的信访工作规章制度149

对打击报复者以纪律处分149

对长期上访者的处理149

提倡写署名信149

关于就地解决信访问题的电报通知149

保护如实反映情况的匿名作者150

信访监督150

中央纪委关于处理检举、控告和申诉的若干规定150

纪检机关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的范围151

纪检机关处理检举、控告的程序和原则151

纪检机关处理党员申诉的程序和原则152

纪检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和申诉的要求和办法152

党内的检举、控告应首先向哪一级主管的纪律检查机关或党组织提出153

党员是否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诉154

正确看待党员联名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154

中纪委《关于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的通知》154

县一级党委和纪委不得把检举、控告原信转到基层155

哪些检举、控告材料可转给被检举、控告人所在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156

如何确定被检举、控告人所在的党组织156

认定诬告、追查诬告责任必须经县以上领导部门批准156

五、公文与信访公文158

(一)一般公文158

公文158

公文的行政约束力158

公文的法律约束力158

专用公文158

通用公文158

公文的特点159

公文的作用159

公文的分类159

公文、文书、文件160

公文常用印刷字160

常用公文字体、字号表161

公文的种类165

命令165

指令165

166

决议166

决定166

决议和决定的区别166

指示167

通知167

通报167

报告和请示报告167

批复168

公函168

会议记录168

会议纪要168

计划169

总结169

总结与计划的关系169

总结的作用169

总结的内容170

总结的分类170

总结的方法170

简报170

条例171

章程171

规定和办法171

函件类公文的语言要求171

指示、通知类公文的语言要求171

法规类公文的语言要求172

批复、决议类公文的语言要求172

公告、通告类公文的语言要求172

经验介绍、典型材料的语言要求173

常用公文标题的结构形式173

公文结尾常用的结构形式173

公文的格式173

用纸的格式174

公文书面格式174

指令的格式174

决定的格式174

指示的格式175

报告及请示报告的格式175

通报的格式175

会议通知的格式175

会议记录的格式176

会议纪要的格式176

批复的格式176

批转的格式176

条例的格式176

章程的格式177

计划的格式177

规定的格式177

总结的格式177

介绍信的格式177

简报的格式178

公函的格式178

便函的格式178

版头及版头文件178

秘密等级划分178

公文的标题179

公文的签发179

公文上的年月日与用印179

主送179

抄送180

抄报180

附件180

公文编号180

发文字号180

急件181

(二)信访公文181

信访公文181

信访公文工作181

信访公文的行文关系181

信访公文的上行文182

信访公文的平行文182

信访公文的下行文182

信访公文的联合行文182

信访公文的校对182

对校183

折校183

读校183

校对信访公文应注意的问题183

信访公文中专用名称184

信访公文中的数字184

信访公文人员的修养184

信访公文写作的基本要求185

信访公文内容的基本要求186

信访公文的材料选择186

信访公文语体的基本要求187

信访公文语言的基本要求187

信访公文结构的基本要求188

信访公文常用的三种结构形式188

结构安排的要点189

信访公文常用的基本表达方式190

信访转办公函190

信访转办公函的作用190

信访转办公函的撰拟要点191

信访转办公函的格式191

信访转办公函的底稿192

信访转办便函193

信访简报193

信访简报的特点193

信访简报的作用193

信访简报的格式194

信访简报的写作素养195

整理信访简报的基本要求196

要信摘报198

要信摘报的格式198

如何整理要信摘报199

调查报告200

如何写调查报告201

信访案件调查报告的写作要求201

复查报告的写法202

通知的写法202

批复的写法203

请示的写法203

工作报告的写法204

工作计划的写法204

材料分析的写法205

调查笔录206

一般问题的调查研究笔录206

案件的调查笔录206

单位证明材料的写法207

个人证明材料的写法207

如何作会议记录207

如何整理会议纪要208

如何给信访者写复信209

接谈记录209

电话记录209

通话注意事项212

电话记录应注意的事项212

来访介绍信212

收容遣送函214

(三)信访工作手续、簿册、单据、卡片214

信访工作的手续制度214

信访卡片、簿册、单据的填写要求214

群众来信登记册式样215

来访登记本216

来信来访处理登记簿式样217

信访登记卡的填写218

信访案件收、转索引册式样224

回复单式样227

来信来访转办单的填写法228

来访和重访登记表的填写法234

领导交办信件登记本式样237

重要来信来访拟办单式样238

发函转办登记本式样239

催办函式样240

案件审结呈批表式样(正面)242

案件审结呈批表式样(背面)243

索要处理结果登记本式样244

审议结果登记本式样245

立案审批表式样246

来信来访处理登记簿式样247

信访分类248

几种常用的信访分类方法248

信访统计248

信访统计的基本要求248

群众来信来访处理情况统计表式样249

信访四项情况统计表式样250

信访案件结案统计季报表式样251

群众来信(访)情况统计表式样252

群众来信(访)情况统计表(续表)式样253

群众来信(访)分类统计表式样(一)254

群众来信(访)分类统计表式样(二)255

来访情况报表256

接谈员处理来访工作情况统计表257

送阅信件式样258

(四)部分党政企事业机构设置及其主要负责干部职务称谓259

〈1〉中国共产党组织机构及干部职务259

中央级259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259

省级259

地级260

县级260

乡级260

〈2〉国家行政机构及干部职务260

中央级260

省级262

地级263

县级264

乡级265

〈3〉国家权力机构及干部职务265

中央级265

省、市、县级265

〈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机构及干部职务265

中央级265

省、市、县级265

〈5〉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机构及干部职务265

中央军委265

三总部265

各军兵种、各大军区265

〈6〉国家审批机构及干部职务266

最高人民法院266

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266

中级人民法院266

基层人民法院266

〈7〉国家法律监督机构及干部职务266

最高人民检察院266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266

〈8〉国家行政监察机构及干部职务266

国家监察部266

省级监察机构266

〈9〉民主党派机构及干部职务267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267

中国民主同盟267

中国民主建国会267

中国民主促进会267

中国农工民主党267

九三学社267

中国致公党267

台湾民主自治同盟267

〈10〉群团机构及干部职务267

中华全国总工会267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267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267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267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267

中国文学艺术联合会268

(五)公文附录268

附录一: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暂行办法268

附录二:国务院秘书厅关于国家机关公文、电报和机关刊物横排横写以后采用阿拉伯数码的通知272

附录三:标点符号用法275

附录四:校对符号及其用法277

六、信访工作的基本经验281

(一)领导重视与健全机构281

领导定期接待来访281

“四有”、“约法五章”、“三优先”281

“两个及时”、“三个要”281

处理积案“五亲自”282

“三优先”、“三及时”282

“四亲自”、“四及时”282

“仲裁权”、“催办权”、“监办权”282

“四不走”283

三级信访网283

发挥三级信访网作用的四条措施283

“四联户”284

培训信访干部的做法284

(二)工作方法285

“只办不转”285

片会285

“会诊”286

跟踪督办286

“回执”286

“追踪”、“对帐”287

“五办”287

“五卡、三簿、四函、三表、一回执”制度288

三联单288

三簿两表288

“三勤”288

“四个重点”、“三个优先”289

“四抓”289

“四心”、“三不”、“四及时”290

“四看”、“三见面”、“两头销案”290

“五回访”290

立足于办291

“三个转变”291

“六比六看”291

“五抓”、“五办”292

例会制292

信访工作达标验收的经验292

反映信访情况的做法292

开展企业信访工作的做法293

基层就地办信访的经验293

提高办案效率的做法294

分析信访信息把握党风动向的经验294

处理涉及改革的信访案件的做法295

处理反映领导干部问题来信的做法295

把好立案关的经验296

提高结案率的做法296

“两手齐抓”、“四个环节”、“两个转变”297

“四快”297

(三)责任制297

“五种制度”297

责任制298

“经济责任制”299

“三有六改”299

“九必访”299

“十有”299

“三定”和“一查二定三回访”299

“八有”、“四必四定”、“五不五要”299

“回访”300

“四三制”300

“五复信”、“三优先”301

“八不转”和“四定三包”301

“四定一包”、“三要求”301

“四个追究”301

(四)解决信访“老户”,抓好初信初访302

“四个尽可能”、“四抓”、“五要五不能”302

“四办”302

抓老户清积案302

处理上访老户的原则303

“五交一定”303

“四定”、“四不”304

积案处理突击月制度304

处理初信初访的经验304

抓初信初访把问题解决在初发阶段304

三个“不可忽视”305

“五快”、“两配合”305

变上访为下访305

信访预测306

着眼预防,减少信访306

(五)接待来访307

文明接待307

接待信访的三条做法307

接访“五环节”307

接待来访的六条做法308

“四个一样”、“三不计较”、“四答复”309

五对待、“四个心”、“三及时”309

“七要七不要”309

“四个一样”、“三不”310

干群对话310

坚持“八不”,把好“两关”311

(六)工作要求311

“四个转变”311

“八条纪律”311

“三个及时”312

信访监督312

十个自办312

“一带头、两坚持、三落实、四”312

“三及时”、“四个不”313

“三不过”、“四具备”、“四同意”313

“四个落实”、“三个满意”313

“十不转”313

查办案件,把好两关314

“早”、“实”、“了”314

承办信访案件的要求314

保证办案质量的“三环节”315

“五不准”315

“快”、“细”、“实”、315

“五不”316

四项基本要求316

“快”、“公”、“严”316

把“五关”316

查办“三环节”317

“三认真”、“四有”317

七、信访工作有关政策规定318

(一)落实政策318

落实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处理案件的政策原则318

落实政策中的工资处理318

因冤假错案造成工资级别明显偏低应予适当照顾的补充规定318

对“文化大革命”中被查抄财物的处理319

如何对待自杀党员的党籍问题319

对落实政策中家属户口的处理320

对“文革”中被没收、挤占的私人房屋的处理320

“文革”后被错判刑的国家职工工资待遇320

改变干部政治历史问题审查结论的审批权321

对已撤销单位党员的申诉案件的处理321

对三年困难时期被精简回农村的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处理321

精减、退职老弱病残职工生活困难救济的条件321

补办精减退职老职工百分之四十救济费的审批手续322

对一九五八年重新处理的内部留用反、坏分子的复查处理322

历史反革命又戴上右派帽子问题的复查323

落实对起义、投诚人员的政策324

落实“文革”期间被挤占的华侨私房的若干政策原则325

土改前地主当给农民的房屋处理326

索要强占原公私合营企业、合作商店营业用房问题的处理规定326

对城市私有出租房屋社会主义改造遗留问题的处理327

对需要退还的改造房屋的处理规定327

对国民党军政人员出走弃留的代管房产的处理规定328

(二)退休、退职、工龄329

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329

工人退休的条件329

职工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最低保证数的规定330

长期临时工办理退休的条件330

退休、退职工人回农村后口粮供应办法330

吃农业粮的退休干部改办离休后改变口粮供应办法331

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的有关规定331

废止“子女顶替”制度的规定332

对高等学校学生退学后的安排处理332

一般工龄、连续工龄的计算333

建国前参加我党开办的中等学校和短期训练班的工龄问题333

临时工被录用为长期工后的工龄计算333

“亦工亦农”人员的工龄计算333

知青参加生产服务社的工龄计算334

知识青年病退、困退的工龄计算334

原下乡知识青年插队期间工龄计算334

归国华侨职工工龄计算334

原小商贩工龄计算335

民办教师及农村半脱产大队干部招收为国家固定职工后的工龄计算335

乡干部工龄计算335

供销合作社职工的工龄计算335

临时工和集体单位职工去五七干校劳动的工龄计算336

自动离职后又参加工作的工龄计算336

私自脱离革命或请假不归工作年限的计算336

技工、半工半读学校从社会上招收的学员的工龄计算336

国家职工在校学习期间工龄计算336

缓刑被告人的工龄计算337

原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的工龄或工作年限计算337

曾被定为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的国家职工退休退职问题337

退休职工被判刑缓刑期间的待遇337

工作人员被判处徒刑缓刑、免刑后的工作和工资处理337

国家职工在公安机关收容审查期间工资问题的处理338

工人在生产时间打架负伤医药费和工资的处理338

受降级处分人员平反后工资待遇338

(三)干部离休及参加革命时间计算338

老干部离休条件338

老干部离休年龄338

老干部离休生活待遇339

建国前干部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计算339

根据地、解放区干部的参加革命时间计算340

原非在职工作人员参加革命时间计算340

起义、留用人员的参加革命时间的计算341

转业军人的参加革命时间计算341

曾脱离革命队伍人员的参加革命时间计算341

曾被俘、被捕人员的参加革命时间计算341

曾被开除公职或判刑人员的参加革命时间计算342

更改干部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手续342

党的秘密外围组织、进步团体及三联书店成员参加革命工作时间计算342

建国前民主党派成员参加革命工作时间计算343

确定军队干部入伍时间的规定343

我党在白区直接领导的部分组织、团体成员参加革命时间计算343

离休退休人员发生活补贴的规定344

易地安置的离休干部的工资标准344

国营企业非国家机关行政级干部离休后分别享受司局级、处级待遇的规定345

离休干部子女的调动345

(四)抚恤、福利345

牺牲、病故一次抚恤金标准345

批准为革命烈士的条件346

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346

因工伤致残的工人病故后的待遇347

人民群众因维护社会治安同犯罪分子进行斗争而致伤亡的抚恤347

军人、机关工作人员因交通事故死亡的抚恤347

职业病名称347

八、信访工作常用法律知识348

(一)宪法348

宪法348

社会制度348

国家制度348

政治制度349

人民代表大会制349

三权分立349

行政区划349

居民委员会350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350

选举制度350

无记名投票351

预选351

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351

间接选举351

直接选举351

普选351

自由352

法律352

法典编纂352

法则352

法规352

法规汇编353

法制353

经济特区353

特别行政区353

言论自由353

国家机关354

国家权力机关354

国家行政机关354

权利354

公民的基本义务355

人民、公民、国民355

国体355

政体355

附议355

法律监督356

罢免权356

质询356

特权356

审判独立357

(二)行政法357

行政法357

行政法规357

行政权358

行政处罚358

行政行为359

行政措施359

免职359

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359

审计监督359

行政监督360

权力机关监督360

控告与申诉361

行政纠纷361

罚款361

(三)刑法361

免予刑事处分361

责任年龄362

责任能力362

犯罪363

故意犯罪363

过失犯罪363

量刑364

刑罚364

紧急避险364

正当防卫364

时效365

类推365

假释365

减刑366

自首366

累犯366

从重、从轻、减轻处罚366

胁从犯366

主刑、附加刑367

教唆犯367

主犯367

从犯367

共同犯罪367

犯罪集团368

犯罪既遂368

犯罪未遂368

犯罪中止398

犯罪预备368

遗弃罪369

渎职罪369

侵犯财产罪369

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罪370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370

诬告陷害罪370

诽谤罪370

虐待罪371

玩忽职守罪371

行贿罪371

投机倒把罪371

偷税罪372

赌博罪372

受贿罪372

徇私枉法罪373

走私罪373

扰乱社会秩序罪373

报复陷害罪373

抢劫罪374

伪证罪374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374

拐卖人口罪375

拐骗儿童罪375

招摇撞骗罪375

贪污罪375

责任事故罪376

诈骗罪376

(四)刑事诉讼法376

回避376

辩护376

证据377

证人377

证人证言377

证物377

附带民事诉讼378

原告人378

被告人378

控告人378

公诉378

起诉378

不起诉378

起诉书379

起诉意见书379

提请批准逮捕379

免予起诉379

告诉才处理的犯罪379

刑事强制措施380

搜查380

逮捕380

通缉381

拘传381

刑事拘留381

羁押381

法定刑381

法定代理382

判决382

裁定382

自诉案件382

保外就医382

监外执行382

管辖382

上诉383

申诉383

第一审程序383

第二审程序383

审判监督程序384

死刑复核384

公开审判制384

两审终审制385

审判合议制385

(五)民法385

监护人385

法人385

代理386

所有权386

合同386

知识产权386

继承387

遗产387

遗赠387

版权387

遗嘱继承388

财产权388

法定继承388

仲裁388

调解389

人身权389

代理人389

法律行为389

民事法律事实390

390

损害赔偿390

共有390

(六)民事诉讼法391

诉讼权利平等原则391

诉权391

胜诉391

民事诉讼当事人391

诉讼中的第三人392

诉讼中止392

诉讼终结392

简易程序393

公证393

(七)经济法393

经济合同法393

个体经济法394

交通运输法394

保险法394

工业企业法394

银行法395

环境保护法395

破产395

股份有限公司395

无限公司396

保险公司396

合营企业董事会396

经济仲裁396

平等互利原则397

使用权397

经济合同397

股票398

标的398

经济责任398

股份398

受益人398

工商所得税399

个人所得税399

(八)劳动法399

劳动法399

劳动权400

劳动保护法规400

社会保险401

劳动合同401

退休401

退职401

怃恤金402

集体企业402

劳保402

劳动保护402

工龄403

劳动纪律403

(九)婚姻法403

婚姻法403

事实婚姻404

抚养404

旁系血亲404

亲等404

亲属405

婚前财产405

赡养405

婚约405

扶养406

九、信访工作相关科学知识407

(一)社会学407

社会学407

社会控制407

社会化408

自我控制408

社会角色408

社会群体409

初级社会群体409

社会结构410

邻里410

社区410

科层制411

社会问题411

人口问题412

代沟412

情境412

白领工人413

蓝领工人413

群体413

同群感414

次级群体414

时尚414

暗示与模仿414

(二)心理学415

心理学415

心理过程415

心理现象415

心理状态416

心理相容416

心理卫生416

心理学对象416

心理学分支416

感觉417

知觉417

表象418

记忆418

注意418

需要419

动机419

行为420

思维420

能力421

意志421

气质422

性格423

才能423

情绪与情感423

心境423

个别差异424

个性倾向性424

个性心理特征424

人际交往424

人际关系424

社会意识425

社会交往425

社会距离425

好奇心425

(三)统计学425

统计425

统计资料425

统计工作426

统计学426

统计研究的基本环节426

统计核算426

统计总体427

统计指标427

统计调查427

统计报表427

典型调查428

抽样调查428

普查428

重点调查429

统计整理429

统计分组429

统计汇总430

统计表430

统计表的编制规则430

统计资料积累430

统计分析431

绝对数431

相对数431

平均数431

动态数列432

统计估算432

统计预测432

统计中的相关分析432

(四)档案学433

档案433

档案的参考作用433

档案的历史依据作用433

档案对于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的作用433

档案的资料作用433

档案的分类434

归档的范围434

归档的原则434

信访归档的要求434

立卷434

立卷的基本要求434

立卷工作的基本原则435

组卷435

全宗435

立卷归档工作的基本内容和要求435

案卷质量验收的基本标准435

卷内文书材料的排列435

拟写案卷标题的基本要求435

案卷的目录和备考表435

案卷的排列和编制目录436

编制案卷情况考证436

案卷的归档436

档案的管理436

档案的利用436

(五)逻辑学436

逻辑436

形式逻辑437

辩证逻辑437

概念437

概念明确437

定义437

划分438

判断438

判断恰当438

简单判断438

联言判断439

选言判断439

假言判断439

推理439

演绎推理440

三段论440

选言推理440

假言推理440

归纳推理441

完全归纳推理441

简单枚举归纳推理441

求因果联系归纳推理441

类比推理442

二难推理442

同一律442

矛盾律442

排中律443

证明443

怎样使证明有说服力443

反驳443

(六)语言学444

语言444

语言与思维的关系444

语言是人类交际的工具444

语言学445

语音445

语素445

词汇445

语法446

词义446

词的分类446

句子447

句子和判断、推理447

病句及其修改447

修辞447

修辞、逻辑、语法三者的区别与联系447

词语选用的标准448

词语的色彩448

造句的基本要求448

句式的选择449

修辞格449

标点符号及其作用和种类449

标点符号的规范化450

模糊语言450

模糊语言的正确运用450

模糊语言的适用范围451

模糊语言的修辞作用451

信访工作的语言使用451

(七)伦理学452

伦理学452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452

道德452

共产主义道德453

职业道德453

社会主义职业道德453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454

国格454

爱国主义454

人格455

纪律455

团结455

自尊心455

民族性456

礼貌456

公共生活准则(社会公德)456

五讲、四美、三热爱456

为人民服务456

动机与效果的辩证统一论457

大公无私457

义务457

文明行为458

共产主义人生观458

人生目的458

人生价值458

社会主义人道主义459

以权谋私459

批评和自我批评459

同情459

说服460

(八)唯物辩证法460

辩证法460

唯物辩证法460

事物的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460

运动461

相对静止461

发展461

规律461

矛盾462

相互作用462

矛盾的同一性和矛盾的斗争性462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462

共性和个性463

相对和绝对463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463

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464

对抗性矛盾和非对抗性予盾464

对立统一规律464

质的规定465

量的规定465

465

飞跃465

间断性与非间断性466

量变质变规律466

肯定与否定466

否定之否定规律467

螺旋式上升运动467

新生事物不可战胜467

内因和外因468

本质和现象468

原因和结果468

必然性和偶然性468

自由和必然469

可能性和现实性469

(九)信访功能开发469

功能和功能开发469

信息470

信息在认识过程中的作用470

信息科学470

信息技术470

信访信息471

信访信息工作的基本要求471

信访信息的处理471

信访信息分析的基本方法471

信访信息综合的基本要求472

信访工作的基本功能472

信访工作的信息功能472

反馈473

信访工作的反馈功能473

信访工作的监督功能473

信访工作的保障功能473

信访工作的查办功能474

信访工作的督办功能474

信访工作的仲裁功能474

信访工作的指导功能474

信访工作的交办功能474

信访工作的协调功能475

信访工作的决策功能475

信访工作的服务功能475

系统475

系统工程476

信访工作的系统功能476

十、党风党纪477

(一)历次党章关于党的纪律的规定477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纲领》关于党的纪律的规定477

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的纪律的规定477

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关于党的纪律的规定478

中国共产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关于党的纪律的规定479

中央政治局一九二七年六月会议关于《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议决案》对党的纪律的规定480

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的纪律的规定480

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的纪律的规定481

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的纪律的规定482

中国共产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的纪律的一些规定483

中国共产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的纪律的一些规定483

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的纪律的一些规定483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的纪律的规定484

(二)关于纠正不正之风问题的若干规定485

严禁以“试用”为名侵占国家产品485

严禁请客送礼和吃请受礼486

禁止在对外活动中送礼、受礼487

制止干部用公款旅游488

制止任意扩大免费供应午餐范围489

严禁用公款为职工购买高档耐用消费品490

坚决防止借节日之机滥发奖金、补贴、实物489

坚决制止事业单位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491

制止滥发各种奖券492

制止滥发服装492

关于不准干部、职工从事个人经商的有关规定493

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493

禁止领导干部的子女、配偶经商的有关规定494

关于党政机关干部不兼任经济实体职务的规定494

分房建房中要查处的五类问题495

坚决纠正分配住房中的不正之风的规定495

对党员干部在“农转非”、“乡进城”和招收调配职工中搞不正之风问题的处理495

抵制高校毕业生分配中的不正之风的有关规定496

不准干扰大学毕业生分配工作的有关规定496

加强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496

对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以贪污论处的认定和区别497

对共产党员索贿问题的处理498

《中央纪委关于对党员干部加强党内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498

党内纪律监督的任务498

党内纪律监督的主要内容499

党内纪律监督的主要方法499

党内纪律监督要分级负责500

保护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权利501

加强党对党内纪律监督的领导501

(三)党纪和违犯党纪的行为502

党纪502

党必须有严格的纪律502

纪律面前人人平等503

遵守党的纪律的自觉性与执行党的纪律的强制性503

执行纪律的目的504

共产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504

党的政治纪律504

党的组织纪律504

党的群众纪律505

违犯党纪行为505

违犯政治纪律505

“文革”中的政治错误505

违犯财经纪律505

违反组织原则505

违反外事纪律506

以权谋私506

欺压群众506

官僚主义506

徇私枉法506

党的纪律与党内民主506

党纪、政纪和国法507

党的各级组织要切实维护四项基本原则508

(四)党的纪律处分508

严格执行党的纪律508

严肃慎重、区别对待508

党的纪律处分509

处分党员依据509

处分党员时间509

处分党员手续509

处分党员决定510

受党内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的党员可否继续担任党内职务510

撤销党内职务和向党外组织建议撤销党外职务510

党员撤销党内职务后的工作安排511

撤职和免职的区别511

留党察看511

党员受留察处分,党内职务自然取消512

由其他党纪处分改为留党察看处分,留察时间的计算512

受留察处分的党员对是否恢复自己正式党员的权利无表决权512

留察期间一般不提前恢复正式党员权利512

党员留察期间违犯党纪,可延长其留察期或开除党籍513

可否给第二次留党察看处分513

党员受刑事处分并受党内留察处分的,留察时间的计算513

开除党籍513

开除党籍和清除出党513

开除党籍与劝其退党513

缓登和不予登记不是党纪处分514

党员登记514

予以登记515

缓期登记515

不予登记515

被开除公职党员的党纪处分515

预备党员违犯党纪515

通报批评不是党纪处分516

不能同时给党员两种党纪处分516

支部大会讨论给予纪律处分时,应让本人出席和申辩516

党员的申诉权516

党员对处分自己有表决权516

处分决定必须同本人见面517

处分决定要有被处分者本人签署的意见517

党员拒绝签字处分决定有效517

对受党纪处分后又犯同类性质错误问题的处理517

党员受党纪处分后的行政职务517

在特殊情况下,县级和县级以上党委、纪委有权直接决定给党员纪律处分517

不能因党员受处分后表现好而取消处分518

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不是处分518

如何处理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申诉518

处分决定经上级党委审批后,本人不必重新签署意见519

党员调动工作后,在原单位所犯的错误需要给予党纪处分时,应由现单位党组织决定519

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处理519

对违犯党纪的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的处分520

上级纪委有权撤销和改变下级纪委对党员的错误处分520

对党员参加宗教活动问题的处理520

对党员出租房屋问题的处理521

精神病党员的党籍问题521

改变或取消处分521

对违犯党纪的离退休党员的处分521

对同一案件中几个职务不同的党员的处分521

对同一案件中涉及几个单位的党员的处分522

对干部管理权限在主管业务部门而党的关系在地方党委的党员的处分522

共产党员在经济领域中违法犯罪的党纪处分522

党员在经济领域中犯罪应从重论处的范围523

党员在经济领域中犯罪可从轻论处的范围523

关于受刑事处罚的共产党员在办理党纪处分时需注意的问题523

十一、纪检机构和纪检工作525

(一)中国共产党监察(纪检)工作简介525

党的历史上曾设过的监察机构及担负过一定监察任务的工作机构525

中央监察委员会525

王荷波526

许白昊526

阮啸仙526

中央审查委员会527

刘少奇527

康生528

董必武529

陈潭秋529

中央党务委员会530

陈云530

李富春531

中央党务研究室531

王若飞531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532

朱德532

谢觉哉534

李葆华534

冯乃超534

中央监察委员会535

钱瑛539

张云逸536

王维舟536

十一届三中全会重建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537

邓颖超538

胡耀邦539

黄克诚539

王鹤寿540

党的十二大选举产生的纪律检查委员会540

党的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541

乔石542

(二)纪检机构542

纪检机构的设置542

纪检机构的产生542

纪检机构的领导体制542

纪检机关的任务543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543

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544

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544

支部纪律检查委员544

纪委办公厅(室)的任务和职责544

纪委检查部门的任务和职责545

纪委案件审理部门的任务和职责545

纪委信访部门的任务和职责545

纪委干部部门的任务和职责545

(三)纪检干部545

选拔和任用纪检干部的标准545

纪委机关对纪检干部的要求546

纪检干部的培训工作546

纪检干部的培养目标546

纪检干部的培训方法547

纪检干部培训的基本内容547

(四)案件检查工作547

违纪案件547

案件检查工作在纪检工作中的地位548

案件检查同其它纪检业务的关系548

案件检查在纪检工作中的作用548

案件检查工作的指导思想548

案件检查工作的任务549

案件检查工作的方针549

案件检查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549

案件检查要秉公执法、不徇私情550

案件检查工作要维护党员的民主权益550

查处案件必须依靠各级党组织550

案件检查工作分级负责的原则551

上下级党委、纪委在立案工作中的关系551

案件检查的主要程序551

案件检查的立案工作551

对违纪问题的初步了解552

严格履行立案批准手续552

立案后的调查准备工作552

调查核实工作553

认定事实应注意的问题553

调查核实工作应注意的几个问题553

根据查询核对的情况收取证据554

运用证据认定事实554

写调查报告554

提出处理意见时应注意的问题555

定性处理意见必须同本人见面555

处理违纪案件的基本要求555

结案工作555

案件承办人员应遵守的纪律556

个人不得私自索取证明材料556

(五)案件审理工作556

案件审理工作的内容556

案件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557

案件审理部门的工作任务557

案件审理工作的指导原则557

案件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558

审理案件要做到事实清楚558

案件审理工作证据确凿的要求559

正确审理受审查党员的交待和辩解材料559

审理案件要做到定性准确560

审理案件要做到处理恰当560

审理案件要做到手续完备561

党的基层组织审查处理违纪案件的工作程序562

处理违纪案件的批准程序562

案件审理部门的工作程序562

对案件审查处理的监督563

案件审理工作与国家司法机关的工作关系564

案件审理工作与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关系564

给予党纪处分的报批、审批手续565

(六)党性党风党纪教育565

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是端正党风的根本性措施565

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基本内容566

纪检机关教育工作的主要方法567

党性党风党纪基本知识教育567

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长期性567

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同党委日常宣传教育工作的关系567

党性教育的中心内容568

党风教育的中心内容568

党纪教育的中心内容569

教育党员同查处案件的关系569

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同职业道德教育的关系569

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方法570

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重点570

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要经常化制度化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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