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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合类1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修改部分涉及农民负担费用文件和项目的决定(吉政发〔1992〕13号)1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通知(吉政发〔1992〕 3号)14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一九七九年以来部分政策性文件的通知(吉政办发〔1992〕16号)19

印发《关于鼓励保护群众署名举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吉纪发〔1991〕16号)25

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令第3号)31

关于继续抓好落实中办发〔1991〕 17号文件精神的通知(中纪发〔1992〕 2号)36

关于印发《关于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在案件查处工作中分工协作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中记发〔1992〕 1号)38

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中记发〔1991〕7号)42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部分企业进行放开经营转换机制试点的通知(吉政发〔1991〕63号)54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商业厅关于在国营商业企业实行“四放开”试点的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1991〕 26号)62

国务院关于调整粮食购销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1〕 3号)66

国务院关于调整粮油统销价格的决定(国发〔1991〕18号)72

吉林省人政府关于调整粮油统销价格的通知(吉政发〔1991〕 24号)77

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通知(国发〔1991〕 22号)85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增强国营大中型企业活力的通知(国发〔1991〕 25991 〕号)86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乡镇企业若干问题的通知(吉政发〔1991〕 25号)91

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个体采煤的通知(国发〔1991〕37号)101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搞活农产品流通的通知(国发 〔1991〕 60号)105

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的通知(吉发〔1992〕 6号)113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国合商业改革的通知(吉政发〔1992〕 12号)121

吉林省审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若干规定(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52号)129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商业厅等部门关于在全省国营商业企业全面实行“四放开”报告的通知(吉政办发〔1992〕第1号)157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计经委关于对长期严重亏损企业实行关、停、并、转、破的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1992〕 11号)162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吉林省行政执法条例》的通知(吉政发〔1991〕 20号)168

国务院批转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加强税收管理报告的通知(国发〔1991〕67号)172

吉林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在清理整顿公司中被撤并公司债权债务清理问题的通知(吉政发〔1991〕 3号)179

吉林省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保持廉洁的若干规定(吉办发〔1991〕 5号)182

坚决查处泄露案情秘密和举报信的违纪违法案件(中纪通〔1991〕10号)186

国务院批转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一九九二年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要点报告的通知(国发〔1992〕 14号)190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197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209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03号)231

二、劳动人事、工资福利253

转发中组部《关于确定建国前干部参加革命工作时间问题座谈会纪委》的通知(吉组通字〔1991〕 31号)253

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人事部、总政治部关于一九九一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1991〕29号)259

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总政治部关于重新规定军官家属随军条件请示的通知(国发〔1991〕41号)264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劳动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吉政发〔1991〕32号)267

吉林省人民政府、吉林省军区关于认真做好一九九一年冬季退伍工作的通知(吉政发〔1991〕64号)273

吉林省工人考核实施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61号)278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的实施细则》和《关于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外语水平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吉政办发〔1991〕38号)286

关于做好关停并转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安置工作的通知(吉劳力字〔1991〕 9号)303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休假问题的补充通知(吉人办函〔1991〕107号)307

转发人事部关于执行《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吉人发〔1991〕 54号)308

中共吉林省委批转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 《关于县(处)级以上干部逝世后丧事改革的有关规定》的通知(吉发〔1991〕 22号)312

关于发放民用燃料、民用照明用电提价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劳险字〔1991〕1号)314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转发《关于解决1981年前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干部待遇问题的请示》的通知(中办发〔1991〕 11号)316

关于提高粮油统销价格和适当增加职工工资等问题的通知(〔1991〕财综字第44号)320

转发《关于提高粮油统销价格和适当增加职工工资等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吉财综联字〔1991〕171号)323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固定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决定(吉政发〔1991〕 49号)327

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 33号)32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工人夫妻两地分居不得收取费用的通知(国办发〔1991〕 11号)332

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 发《关于一九八九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中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吉办发〔1991〕21号)333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吉林省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退休费用省级统筹暂行规定》的通知(吉政发〔1991〕 50号)336

关于转发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军队和国家机关离退休人员死亡后计发一次性抚恤金应包括项目的通知》的通知(吉民发〔1991〕 21号)341

吉林省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50号)345

关于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聘后兑现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吉劳薪字〔1991〕 3号)356

关于给部分生活费偏低的离退休人员增发生活补贴费的通知(吉人发〔1991〕 20)358

关于转发劳动部《关于企业单位对错判人员工资如何补发的复函》的通知(吉劳薪便字〔1991〕 16号)359

关于适当提高职工取暖补贴标准的通知(吉财文联字〔1991〕 107号)361

关于一九九○年军队转业干部分配到企业工作后工资套改问题的通知(吉劳薪字〔1991〕 2号)362

关于当前几个工资政策问题的函(吉劳函字〔1991〕 102号)363

转发《关于提高粮食统销价格后适当发给职工等有关人员粮价补贴的通知》的通知(吉财综字〔1992〕 160号)367

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民政部,总参谋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伤病残义务兵退伍和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1992〕 4号)370

关于提高粮食统销价格后适当发给职工等有关人员粮价补贴中若干问题的解释(吉财综字〔1992〕 190号)377

关于国营企业实行优化劳动组合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劳力字〔1992〕 5号)378

三、文教、卫生385

国务院批转卫生部等部门关于改革和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工作请示的通知(国发〔1991〕4号)385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决定(中发〔1991〕 9号)391

关于印发《鼓励保护群众署名举报领导干部违反计划生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吉计生委字〔1991〕 102号)397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教委关于一九九一年高等学校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分配问题报告的通知(吉政办发〔1991〕 19号)401

吉林省妇女、儿童保健保偿服务管理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47号)412

四、土地、城建421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土地局等部门关于农村宅基地实行有偿使用意见报告的通知(吉政办发〔1992〕 12号)421

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转发民政部、总政治部等部门关于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建房工作请示的通知(国办发〔1991〕 9号)425

吉林省城市房屋拆迁安置管理条例(吉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6号)429

国务院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1〕 30号)441

国务院批转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工作请示的通知(国发〔1992〕 3号)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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