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监管体系构建》
由于比特币具有法律风险、交易风险以及系统性金融风险等,各国政府对比特币交易平台实施不同的监管政策,试图将风险“装进监管的笼子里”。本文认为有必要建立虚拟货币监管体系,以控制我国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可能存在的风险。具体而言,针对法律风险,央行下设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法律风险检查机构,用以防范投机风险、洗钱风险、隐藏犯罪风险的发生;针对交易风险,搭建专门的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监督平台,用以防范双重支付风险、匿名交易风险、交易安全风险的发生;针对系统性金融风险,在现有金融管理体系中增加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监管职能,用以限制高杠杆率冲击风险、分布式分类账技术风险、影响央行货币政策稳定风险的发生。具体如表2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9985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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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6.08 |
作者 | 雷捷、罗良文 |
绘制单位 | 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