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股权集中度 (hhi1) 对股权激励有效性的影响》
在三种匹配方式下,两组roe和roa均显著为正,说明股权性质对股权激励的有效性没有影响。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实施股权激励都可以显著提高公司绩效。而且在三种匹配方式下,国有企业的代理成本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说明国有企业股权激励的有效性是通过降低代理成本实现的。已有研究结果表明,国有企业实施股权激励并不会对公司绩效产生显著影响。本研究发现并非如此,可能是由于我国股权激励措施实施较晚,发展并不完善,股权激励效果尚未显现出来。不同的研究期间、不同的研究样本和不同的研究方法都有可能导致研究结果的差异。本文以2013~2016年为研究样本、以PSM为研究方法,发现国有企业实施股权激励可以显著改善公司绩效。
图表编号 | XD009969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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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5.23 |
作者 | 王昌锐、李梦元 |
绘制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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