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乡村教师职业情怀的维度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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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教师职业情怀的现状与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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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关于乡村教师职业情怀的研究不多。王凤英(2012)在研究中小学教师职业情感时,提出职业情怀是教师职业情感的构成部分,可以分为理智的情怀(即对教育的功能和作用有深刻的认识而产生的职业光荣感和职业使命感)和道德的情怀(即对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认同而产生的职业责任感和义务感)。韩延伦等(2018)对教育情怀的研究中强调了对工作的责任心、使命与坚守,对学生的生命成长、智慧人生、人性向善的关怀。这样的划分涵盖了对学生和工作的热爱感、责任感、使命感,虽然覆盖面比较广,但是各维度之间存在交叉和重复,在实证研究中无处着手。乡村教育情况的复杂性、多样性要求乡村教师在开展工作时要有自信和创造性。基于此,我们在借鉴心理学、社会学有关情怀的研究,参考《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的有关表述基础上,根据乡村教师的工作实际,把乡村教师的职业情怀划分为5个维度,如表1所示。之所以这样划分,是因为本研究的目标重在探讨教师队伍建设中“下得去”的问题。它首先要求乡村教师要热爱乡村教育。没有乡村教育的情感基础,下到乡村学校工作的事情将无从谈起。其次是要有主动自觉承担乡村教育的责任感,责任感是保证乡村教育质量的关键。再次是完成乡村教育工作的使命感,这是在乡村学校“留得住”的前提。再是从事乡村教育的职业自信感,这是乡村教育工作的从容坚持。最后是乡村教育职业的创新感,这是振兴乡村教育的希望。这5个维度从初步的情感积极倾向到较为高级的态度认同、理性的价值认同,到最后主体性发挥的最高境界——创造性,具有内在的逻辑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