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待测酶液酶活力对测定结果的影响(n=3)》
由表5可以看出,参加酶反应时试样的酶活力对样品活力的测定影响较大,当待测酶液活力为0.043~0.08 U/mL时,仅稀释倍数造成的测定相对偏差就达到了10.0%,超过了标准规定的8%,建议缩小待测酶液的活力范围为0.04~0.06 U/mL。
图表编号 | XD0093543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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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9.05 |
作者 | 张晓丽、吴望君、袁璐、陈凯 |
绘制单位 | 浙江省兽药饲料监察所、浙江省兽药饲料监察所、浙江省兽药饲料监察所、浙江省兽药饲料监察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