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替换政府采购测度指标的工具变量检验》

《表7 替换政府采购测度指标的工具变量检验》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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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采购能够促进企业就业吗——来自制造业企业的经验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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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括号内为稳健标准误;*、**、***分别表示在10%、5%、1%的水平上显著;因为工具变量与城市虚拟特征高度共线,在估计时仅控制了行业固定效应;控制变量包括企业年龄、资本密集度、企业投资、企业规模、企业员工平均工资、出口、产能利用率、技术创新、人力资本、国有股和民营股等

由于国有企业可能兼具部分政府目标和部分执行政府任务的功能(张国胜等,2018),本文将ICS2005年数据中“企业产品销售给国有企业比例”的国企采购倾向和采购份额作为政府采购的替换指标,或者将“企业产品销售给国有企业比例”与“企业产品销售给政府比例”加总,构建政府和国企联合采购倾向和采购份额指标,作为政府采购的替代变量,并以同一城市的企业政府采购的平均值作为核心解释变量的工具变量进一步进行稳健性检验,检验结果如表7所示。结果显示,在控制核心变量的内生性问题之后,各类政府采购替换指标的估计系数均为正,具有1%的高度显著性水平,工具变量也通过了相关检验。这说明即便替换不同政府采购测度方式,仍然可以得到政府采购能够促进企业扩张就业数量的稳健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