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按考察变量分组的大股东减持事件期内累计超额收益率(%)》
注:D组为按股东特征分组,E组为按公司特征分组;当减持的股东为控股股东时control=1,否则control=0;公司账面市值比、公司业绩、市盈率、公司规模大小按照其是否高于当年发生减持公司的中位数进行划分,高于时其值为1,否则其值为0。
Lakonishok和Lee (2001)认为,处于公司不同层级的内部人交易所获得的超额收益具有异质性,且市场对不同特征公司内部人交易的反应也不相同[13]。因此,为进一步考察创业板上市公司不同大股东交易所获得超额收益的差异,表3给出了按考察变量分组的大股东减持超额收益的计算结果。
图表编号 | XD0089013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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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8.01 |
作者 | 谢赤、王利君 |
绘制单位 | 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湖南大学金融与投资管理研究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