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2015版《指引》及2018版《指引》奖励容积适用情形及奖励倍数对比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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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容积管理推动城市空间存量优化——深圳城市更新容积管理系列政策评述》
根据对近年城市更新的实效性评估,2018版《指引》调整了部分奖励容积项目的奖励力度。首先,在积极鼓励引导更加先进、环保的设施建设及处理工艺的同时,将垃圾转运站、变电站等“厌恶性”设施的容积奖励提高3倍。其次,考虑到近年深圳老年人口比重逐渐增加,将社康中心及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奖励容积提高2倍(表4)。此外,由于公交综合车场及公交首末站在改善项目出行条件等方面的正外部性,配建的积极性较高,设施网络趋于完善,将其奖励容积由2倍调整为1倍。
图表编号 | XD0087445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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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8.31 |
作者 | 王承旭 |
绘制单位 | 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