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企业工资增长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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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施行过程中的“地板工资制”及其后果——基于2017年广东省企业—员工匹配调查数据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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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各类别的比例差异采用T检验;(2)*、**、***分别表示在10%、5%、1%的水平上显著。

2015年5月至2017年6月,广东省没有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调查显示,“非地板工资制”企业有53.47%的增长在5%以下,而存在“地板工资制”企业超过60%。在制造业和服务业,这种差距依然存在(见表4)。这说明2015~2017年,“地板工资制”企业工资实际增长更加缓慢。与工资增长缓慢形成对比的是,2015~2017年广东省的物价水平和职工生活成本却在不断增加。根据《中国统计年鉴》公布的数据,2015~2017年广东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累积上涨5.39%,食品消费价格指数累积上涨8.4%,租房价格指数3年累积上涨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