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普通程序示范庭和对比庭证人出庭情况统计结果[6](单位: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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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实质化改革的成效与路径研究——基于实证考察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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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庭审实质化改革促进了证人出庭,但出庭证人总数相较于案件卷宗记载证人总数的比例偏低。根据表3的数据统计,出庭证人总数与案件卷宗记载证人总数之间的比例,示范庭为21.33%,对比庭为0.89%。前者相较于后者,证人出庭率提高了20余倍。但不管是示范庭还是对比庭,出庭证人数量相较于案件卷宗记载的证人总数比例仍然偏低。原因何在呢?有的案件证人可能确实不愿意出庭,有的案件证人对查明案件事实的作用不大,有的是检察官、法官对证人出庭持消极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