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E中院近五年刑事一审案件未出庭证人原因》

《表2 E中院近五年刑事一审案件未出庭证人原因》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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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需求为中心:对证人出庭认知错位与矫正——以C市E中院一审刑事案件证人出庭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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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证人出庭比例较高。从总体看,证人实际出庭案件15件,占证人出庭真实需求案件的68.18%,说明我国证人出庭率虽与国外有一定差距,但悬殊并非巨大。关于辩方证人未出庭的原因,经法院审查后证人未出庭的3件案件中有2件系辩方认识不足导致的。此外,证人因客观原因未出庭的案件有3件,因主观原因拒绝出庭的有1件,占未出庭案件总数的44.44%,证人出庭率明显降低。因此,关于证人出庭需求,只要属于应当出庭的情形,法院审查并没有成为证人出庭的主要障碍,辩方及证人是导致出庭率受限的主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