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1 2011—2017年浙江全省法院一审集资类刑事案件数量》

《表1 1 2011—2017年浙江全省法院一审集资类刑事案件数量》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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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间借贷利率影响因素及规范路径——基于浙江787户家庭的调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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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统计时间为2018年7月17日。

现有民间投融资渠道不健全,使得作为替代性投资渠道的商事性民间借贷易发生高息的风险。浙江地区自然人以获取高额回报(利息收益)为目的进行具有较强商事特质的资金出借十分普遍,缺乏其他可选择的便捷、高收益的投资渠道是造成这一现象的一个主要原因。结合表11的数据,2015年“股灾”后集资类案件数量在短期内激增也印证了这一点——大量以投资为目的的民间流动性资金由股市流入借贷市场。而与此同时,对民间借贷中的许多借款人来说,比如处于金融包容性较差的农村地区的借款人,或因资信状况不理想、缺乏抵押物等难以获得正规金融机构贷款的借款人,由于缺乏借款渠道的可选择性,也只能通过民间借贷来满足资金需求。一方面,资金出借者试图以高息消化借贷风险;另一方面,流入民间借贷市场的许多借款人本身就是被正规金融机构排除在外的偿债能力较弱的群体,这使得具有商事性质的民间借贷中的各个环节都极为脆弱。民间借贷纠纷中的高息案件不断增多就是明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