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3 政府审计增收节支效应与地方府债务增长:不同财政分权情境下的检验 (2005—2016年)》

《表1 3 政府审计增收节支效应与地方府债务增长:不同财政分权情境下的检验 (2005—2016年)》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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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审计能够抑制地方政府债务增长吗——财政分权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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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审计署地方政府债务审计结果的数据,2010年以来地方政府债务年均增速为19.97%,2013年6月底债务余额中,11.58%、7.79%、18.76%分别于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及以后偿还,说明2016年、2017年偿还的债务产生于2012年,而2018年及以后偿还的债务产生于2013年,地方政府债务的偿还期限可能为5年左右[23]。因此,2010年的债务余额可能产生于2006—2010年。依据我们的测算方法,2006—2010年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04941.17亿元(具体见表1),而审计署公告的2010年末债务余额为107000亿元。此外,审计署公告表明,2014年底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24万亿元,比2010年底余额增长了13.3万亿元,通过加总2011—2014年新增债务额得到的增长额为13.767万亿元。可见,本文测算的地方政府债务数据与现实较为接近。表1列示了2004—2016年31个省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额的汇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