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宁海县小微权力清单3 6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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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权力清单治理微腐败——浙江省宁海县构建乡村反腐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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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等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将任务分解到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制订县委“36条”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不定期开展联合或专项督查,全面启动农村巡查全覆盖,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县纪委将“36条”落实情况作为年度廉政检查和主体责任报告的必需内容,对执行不力的党组织及相关人员进行约谈、问责。县委组织部把“36条”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列入书记抓党建工作任务清单,作为村干部备案管理的内容,层层压实责任。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完善“36条”有关政策文件,加强日常工作监督指导,推动“36条”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