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省级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区域扩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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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后中国省级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创新的扩散——基于政策扩散理论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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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策扩散在地方政府之间广泛存在着竞争机制,不同于以往仅注重经济指标数据的GDP锦标赛竞争模式,而是逐步演变为在经济发展、社会公平等综合目标下对更多价值追求的制度优势竞争模式。当前经济发展新常态背景下供给侧改革的核心就在于制度创新与制度供给,地方政府为推动本地经济发展,最大限度地吸引高净值人群,就必须要在改善投资环境、优化公共服务、创新制度供给等方面显示出自身的竞争优势;另一方面,根据蒂博特提出的居民可以“用脚投票”来选择地方政府以实现地方公共产品完全竞争的理论,供给侧改革还应适当考虑需求一侧,地方政府要回应和满足社会、市场、民众的多元需求,树立自己在公众中的威信,同样必须在区域间的政府竞争中赢得优势[13]。权力清单制度作为由政府提供的公共物品,通过对现有行政权力进行合法清理并以清单形式予以公开,将公权力的种类、范围、程序、结果乃至追责,置于社会大众的“可视化”透明状态之下,为各地方政府构建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了切实有效的制度保障,对吸引投资者和居民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空间上的权力清单制度扩散过程普遍基于邻近效应,即当一地政府公布权力清单以后,往往会对周围区域产生一定的示范作用和竞争压力,这种示范和压力客观上就促进了权力清单制度的扩散。根据华东、华南、华北、华中、西北、西南、东北七大地理分区来考察权力清单制度的空间扩散趋势,2014年省级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出现了几个扩散源,集聚在我国经济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包括华东的浙江、江苏、安徽,华南的广东,华北的山东,以及东北的辽宁和吉林相继发布了省级政府权力清单,呈现出明显的邻近效应,此后开始向周边地区扩散(见表1)。2015年前,由于缺乏中央顶层设计,省级政府主要是自发进行制度探索,2015年《意见》的出台,中央对地方的垂直影响更有力地推动了权力清单制度在全国地方政府的广泛扩散,而此时邻近效应和区域扩散的解释力就稍有下降。2016年,以西藏和新疆两个自治区在年底前公布的政府权力清单收官,至此,权力清单制度率先在省级政府层面实现了全覆盖。由上可见,一旦我们将地方政策创新和扩散理论视野聚焦到政府权力领域,不同层级政府间的纵向关系以及同级地方政府间的横向关系就显得尤为重要。我国省级政府在中央政策地方化上起着方向性的作用,也是我国政府层级体系中承上启下的中坚力量,在采纳一项新政策时,不仅要回应当地社会需求并考虑依赖上级财政资源的程度,还要受到来自上级政府的行政命令和同级政府间竞争压力的影响[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