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各地权力清单公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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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权力清单制度对行政管理效能的影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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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各省机构编制网)

截至目前,全国34个省级行政区中除了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外,其他31个省级政府都已经公布了省级权力清单。有的省级部门削减了5000项左右行政职权,减幅达50%。大幅削减的事项主要是行政收费和一些资质资格的认证等权力事项。在削减过程中,部门职责交叉是不少地方深入排查的重点,有的地区仅省级部门就削减掉了十几项部门交叉事项,对于确实需要多个部门参与管理的部分事项,各参与部门也都明确了由谁牵头、如何分工履行职责[5]。表1显示的是目前各省省级权力清单公布情况,从表上可以看出其中江苏、浙江、安徽、山东、四川、甘肃和内蒙古自治区已经完成了省、市、县3级政府部门的全部清单公开工作。按照《意见》要求,在2016年年底前其他地方的各级地方政府也都应当基本完成政府工作部门以及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权力清单的公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