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美国职业教育质量评价的核心绩效指标》
建构质量评价的核心指标。随着新公共管理主义的治理理念在教育领域的盛行,高效和公平成为美国教育领域的关键词,而与之密切相关的问责制则作为美国职业教育持续改革的一种手段和工具而存在。评价是问责的基础,要衡量问责对象是否符合预期的绩效目标,必须建构合理高效的评价指标体系。据此,《法案V》首次正式引入“职业教育专修者(Concentrators)”作为问责制的基本分析单位。根据定义,中等教育阶段的职业教育专修者是指“在某一职业教育专业至少修完两门课程的学生,而中等后教育阶段的职业教育专修者则是在某一职业教育专业修满12学分的学生”(9)。此外,法案还具体规定了不同层次职业教育质量评价的核心绩效指标,如上表2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68588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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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8.15 |
作者 | 李欢、林克松 |
绘制单位 | 西南大学教育学部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