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权利空间转化后权利的行使》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自媒体“技术赋权”背景下公民参与权的特点及法律保障》
自媒体广泛介入生活,网络分割了原有的世界,网络空间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交往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早在2003年,中国的互联网的用户数量已经是世界第二,仅次于美国,意味着中国已经发展出了一个相当大的互联网社会[12]。自媒体技术为原本开放的互联网助力,人与人的公共交流更加平等和独立。公民对公共事件的参与行为也逐步从现实世界转向“虚拟世界”,并一改往日以纸质传媒为主的机械化形态,表现出互动与循环的参与过程(表2)。
图表编号 | XD0067405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7.01 |
作者 | 原新利 |
绘制单位 | 东南大学法学院、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