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1970年以来香港郊野公园管制的主要法律法规文件》
注:香港渔农自然护理署针对郊野公园还需要执行的法例包括:《海岸公园条例》(香港法例第476章)、合作社法例(香港法例第33章)、进出口条例(香港法例第60章)、《储蓄互助社条例》(香港法例第119章)、《除害剂条例》(香港法例第133章)、《公共卫生(动物及禽鸟)条例》
法律法规是保障郊野公园持续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之一。自《郊野公园条例》颁布后,政府不断推出新的补充法规,完善法律保障体系。笔者研究发现,截至2018年末,与香港郊野公园管制较为密切的保障法例包括:1项基本约束法例、3项补充约束法例、若干协同约束法例(表6)。
图表编号 | XD0061579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6.19 |
作者 | 阎凯、沈清基 |
绘制单位 |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