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1970—2000年我国主要人口政策相关文件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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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人口政策调整的逻辑辨析:历史、现状和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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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大陆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总人口为11.34亿。1991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决定》,至此,我国计划生育政策正式形成(见表2)。2000年3月,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明确提出人口过多问题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面临的主要问题,坚持计划生育政策十分必要。在1970—2000年这一时期,计划生育作为一项基本国策被列入宪法,我国将计划生育上升到了法律层面。